壮族--简 介
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,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,广西、广东连山、贵州从江、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。壮族有语言,通用汉语。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。
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、音乐、舞蹈、技艺的基础上,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。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。
壮族以农业为主,驰名中外的三七、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。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。
壮族--历 史
壮族是中国岭南的土著民族。1958年发现的“柳江人”化石,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,距今5万年左右。可见早在5万年前,壮族先民就广泛分布在广西一带。他们与布依、傣、侗、水、毛南等族同源于古代越人中的瓯越、骆越,后被称为乌浒、俚、僚、土。
壮族在宋代史籍中称为“撞”、“僮”。解放后称“僮”。1965年改族名为“壮族”。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,分南北两大方言。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。
壮族--礼 仪
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,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,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,有时一餐饭吃五、六家。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,比如一家杀猪,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,共吃一餐。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,方显隆重。敬酒的习俗为“喝交杯”,其实并不用杯,而是用白瓷汤匙。
客人到家,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,对客人中的新客尤其热情。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;长辈未动的菜,晚辈不得先吃;给长辈和客人端茶、盛饭,必须双手捧给,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,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;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、客人说“慢吃”再离席;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。
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。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、让路,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,不说污言秽语,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。杀鸡时,鸡头、鸡翘必须敬给老人。路遇老人,男的要称“公公”,女的则称“奶奶”或“老太太”;遇客人或负重者,要主动让路。
壮族--节日
壮族人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,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“三月三”歌节等。壮族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,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、三月三、清明上坟、八月十五中秋,还有端午、重阳、尝新、冬至、牛魂、送灶等等。
春节一般在腊月二十三过送灶节后便开始着手准备,二十七宰年猪,二十八包粽子,二十九做糍粑。除夕这天,男女老少全家欢聚一起,煮出初一全天吃的米饭,叫“压年饭”,这是预祝来年五谷丰登的意思。除夕晚,在丰盛的菜肴中最富特色的是整煮的大公鸡,家家必有。大年初一,天还没亮,人们就起床梳洗打扮,迎接新春的开始。居住在山区的壮族人民,还有个汲新水的习俗:春节那天,妇女们穿着新衣新鞋,鱼贯地来到河边水渠,挑新水回家。她们边走边拖着象征牛、猪、羊、狗、猫的石头,口里还模仿着六畜的叫声,这是祝福来年“六畜兴旺”的意思。汲回来的新水,加红糖、竹叶、葱花、生姜煮沸后,全家和客人都要喝。据说,喝了这象征吉祥的新水,来年人们会更加聪明伶俐。“汲新水”习俗表达了壮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。初二以后方能走亲访友,相互拜年,互赠的食品中有糍粑、粽子、米花糖等,一直延续到十五元宵,有些地方甚至到正月三十,整个春节才算结束。
春节期间,壮族人民还开展赛歌、跳舞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。舂堂舞是壮族人民在春节期间用来过新年,预祝丰收的舞蹈。他们认为跳了舂堂舞,来年粮食堆满仓,故有“正月舂堂闹轰轰,今年到处乐添丰”的俗谚。跳舂堂舞时,要一面唱一面舞,若干名妇女每人背着一条舂米之杵,撞打在长形木桩上,还用竹筒配打成节奏,初名“谷榔”,壮语“谷”是“做”之意,“榔”为舂米槽。后来感到木杵太笨重,不便舞动,改用扁担来打,乃易名“打虏烈”,“虏烈”为打扁担之声。舞者各执扁担,围绕木槽,上下左右,边唱边打。舂堂舞舞步雄健、活泼、场面热烈,欢快,体现了壮族人民勤劳勇敢,乐观豪迈的性格。
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,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、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、清扫墓地,并由长辈宣讲祖传家史、族规,共进野餐。还有的对唱山歌,热闹非凡。1940年后,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,气氛更加隆重、热烈。
其他节日食俗也都各有讲究,各具特色,比如中元吃鸭、端午吃粽、重阳吃粑等等。
壮族节日其中一些和宗教活动关系密切,比如居住在云南的部分壮族,家历正月祭献“老人厅”,二月初二杀猪祭龙山,三月初三祭雷神,五月祭龙,六月祭献杨六郎,七月十四的祭祖是比较隆重的,家家户户都要杀鸡宰鸭,供奉祖先。
美丽富饶的壮乡,素有“歌海”的美誉。尤其是盛大的“三月三”,方圆数十里的男女青年,都兴高采烈地穿上节日盛装赶来参加,少者几百人,多达数千人或上万人。顿时,人山人海,歌声嘹亮,成了歌的海洋。
三月三是壮族人民的传统节日,对歌又是三月三的一项主要活动,因此又称“歌圩”或“歌节”。
歌圩,是壮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,也是男女青年进行社交的场所。在壮语中被称作“窝墩”、“窝岩”,意为“出野外玩耍”。由于这种活动相互酬唱,彼此对歌,所以古代人之为“墩圩”。
壮族歌圩,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动人的传说。其中比较流行的是“赛歌择婿”的故事。传说在以前,有位壮族老歌手的闺女长的十分美丽,又很会唱山歌,老人希望挑选一位歌才出众的青年为婿。各地青年歌手纷纷赶来,赛歌求婚,从此就形成了定期的赛歌集会。
据古代文献的记载,歌圩早在宋代就已经流行,到了明代歌圩又有了发展,并定期在固定地点举行。壮族歌圩有大有小,各地不一。不过,农历三月三最为隆重。搭彩棚、摆歌台、抛彩球、择佳偶,别有风情。在歌圩上,各村屯的男女青年,各自三五或群,寻找别村的青年,集体对唱山歌。通常由男青年主动先唱“游览歌”,观察物色对手;遇有比较合适的对象,便唱“见面歌”和“邀请歌”;得到女方答应,就唱“询问歌”;彼此互相了解,便唱“爱慕歌”、“交情歌”;分别时则唱“送别歌”,歌词随编随唱,比喻贴切,亲切感人,青年男女经过对歌后接触,建立一定感情,相约下次歌圩再会。
歌圩上,除对歌外,还举行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。有精彩的抛绣球,有趣的碰红蛋,热闹的放花炮,以及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壮戏等。
牛魂节
农历四月初八。又称脱轭节,流行在桂北龙胜一带壮族山村。传说这天是牛王诞辰。要给牛脱轭,刷洗身子,放牧到水草丰美的地方。牛栏要打扫干净,铺上干爽稻草。不准役使,还要给牛唱山歌,喂乌米饭。过去有些寨子里还建有牛魔王庙,过节这天,要杀猪祭祀,村民们在庙里聚餐。当地流行一个传说:当初陆地只有岩石、黄沙,牛王奉命下凡播种百草,原定跨3步撒一把草万,牛王记错了,变成跨一步撒3把,使得大地百草丛生,连庄稼都长满野草。天帝大怒,罚牛王下人间吃掉百草。但天帝并没有忘记它,每当它生日,便派牛魔王下凡看望、佑护牛王和它的子孙,为它们灭病去灾,由此便建起了牛魔王庙。牛魂节表现了壮族人民对耕牛的爱护和对农业丰收的期望。
壮族--婚 俗
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,没有氏族组织,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。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。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,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。“土人”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,可以通婚。舅表姨表可婚,姑表不婚.“依人”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,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,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。历史上,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,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:“依人,多早婚”,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。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,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,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。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。此种方式当地谓之“唱流”或“赶风流”。长期以来,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,直至解放前后,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。在壮族社会中,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,到十七八岁时,必须能学会即情歌。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,无论在僻静的山村,或于街日闹市,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。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。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。“沙人”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、三月举行。“依人”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。届期,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“坐家”女子各携带米花糖、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、小镜子等物品,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。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,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,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,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。对唱完毕,可坐下互相宴请,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,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。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,日后即便情投意合,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。
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,第一二次去女家,若女方父母亦有意,则以便饭招待。如此往返三五次,即可议定亲事,并以“合八字”订婚。订婚礼银很重,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。父母包办婚姻,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,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“合八字”定了终身。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、生育前“不落夫家”的婚姻习俗。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,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,此时即称“坐家”或“落夫家”。其实,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。已婚女子在“不坐家”期间,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,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。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,如被发现,须由“寨老”调处,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,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,表示为原夫“接红”;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,以示歉意。此种情况,多不离婚,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,劝子无须介意。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,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,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。已婚女子“不落夫家”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,若三五年仍不孕,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,这时即便不孕也得“落夫家”,反之则行改嫁。壮族有招赘习俗,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,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。夫死妻子可以改嫁,也可以转房。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。
壮族--服 饰
壮族男子多穿对襟上衣,纽扣以布结之。胸前缝一小兜,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,下摆往里折成宽边;下裤短而宽大,有的缠绑腿;扎绣花纹的头巾。蓝黑颜色是壮族妇女的共同爱好,喜穿长裙短衣,头包青色绣花帕,腰系精致围腰。上衣分对襟和偏襟两种。右衽上衣,衣领、袖口、襟边都绣有彩色花边;下着黑色宽肥的裤子。也有穿黑色百褶裙,上有彩色刺绣,下有彩色布贴,色彩绚灿耀眼。扎布贴、刺绣的围腰,戴绣有花纹图案的黑色头巾。节日或赶墟歌场穿绣花鞋,披戴绣花垫肩。
壮族--饮 食
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,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,即在中、晚餐之间加一小餐。早、中餐比较简单,一般吃稀饭,晚餐为正餐,多吃干饭,菜肴也较为丰富。大米、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,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。
日常蔬菜有青菜、瓜苗、瓜叶、京白菜(大白菜)、小白菜、油菜、芥菜、生菜、芹菜、菠菜、芥蓝、蕹菜、萝卜、苦麻菜,甚至豆叶、红薯叶、南瓜苗、南瓜花、豌豆苗也可以为菜。以水煮最为常见,也有腌菜的习惯,腌成酸菜、酸笋、咸萝卜、大头菜等。快出锅时加入猪油、食盐、葱花。
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,如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鸡、鸭、鹅等,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。猪肉也是整块先煮,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,回锅加调料即成。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、鸭、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,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,可以保持菜的鲜味。
壮族喜爱猎食烹调昆虫,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,利用三七花、叶、根、须做菜很有特色。壮族还擅长烤、炸、炖、腌、卤成熟法,嗜酒,口味辣麻偏酸,喜食酥香菜品。主要特色菜有:辣血旺、火把肉、壮家烧鸭、盐风肝、脆熘蜂儿、五香豆虫、油炸沙虫、皮肝糁、子姜野兔肉、白炒三七花田鸡、岜夯鸡等。
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、红薯酒和木薯酒,度数都不太高,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,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,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,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。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,留在嘴里的鸡杂、猪肝则慢慢咀嚼,既可解酒,又可当菜。
典型食品: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,主要有:鱼生,烤乳猪,花糯米饭、宁明壮粽,状元柴把,白切狗肉,壮家酥鸡,清炖破脸狗,龙泵三夹。
壮族--建 筑
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,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,外墙粉刷白灰,屋檐绘有装饰图案。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,其村落房舍则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,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。
干栏,也叫木楼、吊脚楼。壮、侗、瑶、苗、汉都有。多为两层。上层一般为3天间或5开间,住人。下层为木楼柱脚,多用竹片、木板镶拼为墙,可作畜厩,或堆放农具、柴火、杂物。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。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,面向田野,前景开阔,采光也好。一个寨子一个群落,整体肜去,既雄伟又壮观。有些村寨,家家相通,连成一体,就像一个大家庭。居室格局,各族自有特点。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,以神龛为中心,神龛后面,居中是家公住房(以女主人为中心),左角是家婆住房,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。主妇房在右角。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。客房在前庭左角,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,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。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,是夫妻异室,沿袭了古俗。现在的干栏,内部结构略有变化,但基本格局不变。
壮族--禁 忌
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;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(有的是头七天)忌讳外人入内;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。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,一般都要脱鞋。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人自己家中,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,脱掉斗笠、帽子。火塘、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,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。壮族青年结婚,忌讳怀孕妇女参加,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。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。家有产妇,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,以示禁忌。不慎闯入产妇家者,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,送婴儿一套衣服。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,做孩子的干爹、干妈。
壮族是稻作民族,十分爱护青蛙,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“敬蛙仪”,所以到壮族地区,严禁捕杀青蛙,也不要吃蛙肉。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,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,乞求神龙赈灾。仪式结束后,于寨口立碑,谢绝外人进寨。
壮族--宗 教
古代壮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,其先民由自然崇拜发展到祖先崇拜和多神信仰。壮族普遍崇拜祖先,每户正堂屋的神壁上都供奉“天地国亲师之位”和祖先神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