侗族男女结婚是比较自由的,他们很少会有父母直接安排婚姻,很多都是自由恋爱。一般结婚之前,都会托媒人,然后征得父母同意就结婚。那么关于侗族人不能和什么人结婚,你都知道吗?一起来和小编往下看看吧!
在美丽的侗乡,青年男女到了一定年龄就开始社交,“行歌坐月”了。
“行歌坐月”就是谈情说爱,一般都是农闲季节盛行。很多侗寨有专门的“月堂”,即吊脚楼供年轻人聚会,多数是小伙子到姑娘家去与姑娘对歌交游。夜幕降临了,寨子里的小伙拿着自制的牛腿琴、琵琶等乐器,踏着斑斑点点的月光,一面拉着琴弦,一面哼唱邀约歌,从喜爱的姑娘吊楼下走过。
琴声歌声拨动了姑娘的心弦,于是,她们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,推开窗子往吊脚楼下窥视,见是自己喜欢的人来了,就打手势,示意他可进楼。如果是自己不喜欢或不认的人来邀约,她们就急忙将窗户关起来不去搭理。假若那小伙子不肯离开她的吊脚楼、打口哨、呼喊,或用竹竿敲打她家的窗子和板壁。耐性好的姑娘虽然不做声,但她的家人便出来干涉,如果还不走,一瓢冷水从窗子上泼下来,意思是叫你快走开。“行歌坐月”爹妈是不阻拦的。因为他们觉得儿女谈情说爱是有人看得起,脸上光彩。对歌时,小伙子弹琴,姑娘仍在做手中活,但她们都在仔细听,并且心中在想以什么歌来答最好。在不同的季节要唱不同的歌,在问答式的对唱中,最容易看出谁懂得的事理多,见识广。许多青年就是在这种“行歌坐月”的社交活动中加深了解,最后结为美满幸福的家庭。
过去妇女妇女婚后有"不落夫家"的习俗,解放后大都有了改变。婚后新娘即返娘家,遇有农忙、节日或有重要事情时,接回夫家往数日后返娘家,直到怀孕生于后才长住夫家。
上门入赘的情况比较普遍。侗族同宗不能结婚,流行姑舅表婚,禁止姨表婚,重舅权。
过去在湘桂、黔边境地区的部分侗族山寨,还保留有古代的"抢亲"婚俗。"抢亲"的方式各地不一,基本上都是男女双方自愿的,在迎娶的当晚,故意将新娘藏起来,男方则半夜来设法将新娘"抢"走,抬上花轿,吹吹打打凯旋而归。
解放后新婚俗得到了发扬,侗族、苗族大都婚事简办,一般夫妻恩爱,家庭和睦。侗族还有私奔的习俗,当一对恋人遭到任何一方父母反对时,两人便逃往他处,建立小家庭,经几月或几年,托亲友向反对的家长说情,反对者见"木已成舟",也只得承认,于是青年夫妻便回到老家居住。
小结:侗族人对于其他民族结婚,是没有特别的要求,但是对于自己族人同宗是不能一起结婚的。这个在当地是明令禁止的,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。